如果使用的是位图对象,您会发现“层”面板很容易变得混乱。如果最底端的所选对象直接位于位图对象之上,则可以在“层”面板中将对象合并起来。要合并的对象和位图不必在“层”面板中相邻或驻留在同一层上。
向下合并会将所有所选矢量对象和位图对象平面化为正好位于最底端所选对象下方的位图对象。最终获得的是单个位图对象。矢量对象和位图对象一旦合并,就失去了其可编辑性,并且不能再被单独进行编辑。
若要合并对象:
1. 在“层”面板上选择要与位图对象合并的对象。按住 Shift 键或 Ctrl 键并单击以选择多个对象。
可以将所选层的内容合并成一个位图对象,此位图对象将位于紧邻所选层的下一层的顶端。
2. 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 从“层”面板的“选项”菜单中选择“向下合并”。
• 选择“修改”>“向下合并”。
• 当右击(在 Windows 中)或按住 Control 键单击(在 Macintosh 中)画布上的所选对象时,将会出现一个上下文菜单,选择其中的“向下合并”。
所选对象随即与位图对象合并。最终获得的是单个位图对象。
注:“向下合并”不会影响切片、热点或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