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单击对象或者在全部或部分对象周围拖动选区时,“指针”工具会选择这些对象。
若要通过单击选择对象,请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 将“指针”工具移到对象的路径或边框上,然后单击。
• 单击对象的笔触或填充。
• 在“层”面板中选择对象。
若要预览在画布上单击指针下的对象时所选择的内容,请在“首选参数”对话框的“编辑”选项卡中选择“鼠标高亮显示”选项。有关首选参数的更多信息,请参阅设置首选参数。
若要通过拖动选择对象:
1. 拖动“指针”工具将一个或多个对象包含在选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