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转对象时,对象绕中心点转动。您可以旋转对象,方法是选择预设的角度或将指针放在对象的变形手柄外部,以便在拖动之前显示旋转指针。
注:还可以旋转文档画布。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旋转画布。
若要将所选对象旋转 90°或 180°:
选择“修改”>“变形”并从子菜单中选择“旋转”命令。
若要通过拖动旋转所选对象:
1.
选择任何变形工具。
2. 在对象的外部移动指针,直到旋转指针出现。
3. 拖动以旋转对象。
若要将旋转限制为相对于水平方向 15°的增量,请按住 Shift 并拖动指针。
4. 在窗口内双击或按 Enter 应用更改。
若要重新定位旋转轴:
将中心点拖离中心。
若要将旋转轴重设为选区的中心,请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 双击中心点
• 按 Esc 取消选择对象,然后重新选择它。